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执政基础的重要支撑,是党员群众的“带头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观念,提高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服务能力和履职本领,按照中组部《关于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的通知》(组通字【2015】8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实施集中轮训为抓手,以“四学四提升”为主要内容,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其他领域归口培训的方式,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教育培训工作,打造一支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为加快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筑牢基础保障。
二、主要内容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培养造就郑州发展需要的好干部为重点,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凝聚人心能力,协调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重点内容是“四学四提升”:
1.学政策理论和重要讲话,提升政治素质。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新部署,全面掌握市委关于加快推进郑州都市区建设的各项举措,特别是关于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从思想上、政治上、理论上武装起来。
2.学党的知识和纪律规定,提升组织观念。深入开展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和警示教育,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让基层党组织书记增强宗旨意识,懂得组织规矩,自觉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学依法治理和基础制度,提升法治意识。围绕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工作、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有针对性地设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工作典型案例等课程,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增强民主议事、依法办事、公正干事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依纪、依规依章开展工作。
4.学业务技能和工作方法,提升履职本领。着眼于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组织书记进一步明确基本职责任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
三、工作计划
按照中组部要求,素质提升工程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为抓手,全面提升培训水平、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探索构建长效机制。轮训工作从2015年3月份开始,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轮训于2015年5月底完成,村党组织书记轮训2015年6月底前完成,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于换届后2个月内完成,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一)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培训
市委组织部组织集中轮训。市委组织部对全市180名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轮训一遍,培训分四期在厦门大学进行,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将进行授课辅导。
县(市)区开发区普遍培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县(区)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2015年9月底前普遍培训一遍。
(二)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
市委组织部示范提高培训班。按照分类培训,增强针对性的原则,市委组织部组织2期示范提高培训班。一是选调贫困村、整顿村党组织书记100名(包含首次当选村组织书记20名),赴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开展“争做双强书记、提高服务能力”为主题的专题培训;二是选调村级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支部书记100名(包含首次当选村组织书记20名),赴大别山干部学院开展以“牢记革命传统、增强为民宗旨”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进行授课培训,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
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普遍轮训班。市委组织部将分9期,对全市所有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为2015年3月-5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对所辖村两委成员普遍培训一遍。培训分期分类进行,每期3至5天。培训任务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围绕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任职所需的基本理论和实用知识,以及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维护农村稳定等内容。
(三)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
市委组织部示范提高培训班。市委组织部将选调服务水平基础较好的社区书记100名,开展以“构建和谐红色社区”为主题的培训班;选调服务水平基础薄弱的社区书记100名,开展以“传播正能量、服务身边人”为主题的培训班。
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普遍轮训班。市委组织部将对全市所有新一届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集中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为2015年8月-9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发区人社局负责对所辖社区班子其它成员普遍培训一遍。培训分期分类进行,每期3至5天,培训任务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围绕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任职所需的基本理论和实用知识,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以及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区矛盾、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等内容。
(四)其它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校、社会组织等其他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国资委要搞好示范培训。培训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能力、履行党员义务、承担社会责任等内容。培训任务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四、方式方法
集中轮训要突出基层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教育培训需求导向,围绕基层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设置培训内容,以“听的懂、学得会”为标准改进培训模式,使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紧扣基层需求,按需施教。广泛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充分掌握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学用诉求,从基层工作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按照“要求”与“需求”并重原则,推行“点菜式”培训,在确保必学内容的前提下,提供选修“菜单”供自主选择,确保培训效果。
二、发挥典型作用,示范引领。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同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大别山干部学院、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基地同我市的深度合作,依托先进事迹、先进典型,提倡“走出去”,大力开展先进典型示范培训,以“书记讲给书记听,书记作给书记看”的形式,增强培训的感染力,进一步开阔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视野,激发基层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推广实践教学,走进一线。坚持实践导向,有计划的安排学员到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先进村、社区进行现场教学,邀请当地基层党组织书记现身说法、现场讲解、介绍经验、答疑解惑,使基层党组织书记接受面对面的“现场式”培训,使学习过程更加生动“接地气”,通过实地参观体验,感悟差距,学习经验。
四、活跃课堂氛围,鼓励互动。改进以往单调的“老师讲,学员听”的传统授课模式。集中培训前,指导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总结反思,带着问题与经验来。培训过程中,更多的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分组讨论、结对帮学等形式,使学员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培训结束后,定期采取问卷回访,心得体会交流评比等形式,总结经验,交流心得,通过多种形式的互动达到碰撞思想、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效果。
五、优化师资力量,强化保障。选聘党校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模范等担任专兼职教师,构建开放式的社会化培训队伍。市委组织部将组建“百人讲师团”,奔赴基层开展百场巡讲。同时2015年要遴选全市十佳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评选优秀工作实例教案一百例,开展全市党员教育教材展示观摩交流活动。各级党委要编写制作符合实际、简明通俗、好学管用的地方特色教材,每个县(市)区要打造1到2个硬件完善的教育培训示范点。
五、组织实施
各级党委要把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作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建设的具体措施。
1.落实责任。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各县(市)区组织部、开发区人劳局要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3月27日 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党管处。统筹安排好培训班次、人员、课程、师资等工作,重点抓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轮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做到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发言、带头为民服务、带头引领示范“五带头”,确保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整合资源。各级组织部门要与机关工委、教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配置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等资源,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师资库,打造一批实践教学基地,编写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案例教材。县(市)区、开发区要采取财政支持、党费补充等方法,落实培训经费。注重整合使用上级有关部门面向基层的各类培训经费。
3.加强指导。市委组织部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抽查,确保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取得实效。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总结日常培训中的有效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同时,轮训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正风肃纪的有关规定,严禁以培训名义游山玩水、公款吃喝、滥发纪念品,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强化考核。建立健全培训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将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学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落实培训考勤制度,制定学时登记台账,建立量化、细化的培训考核鉴定制度,学员结业时要填写培训评学鉴定表,采取个人自评、学员互评、培训单位评价、组织部门鉴定“四评结合”的形式,对培训学员的学习纪律、考试成绩、参与交流情况、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系统的鉴定,对未达到培训效果的班次和个人要组织补课。